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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遂宁市老科协 蒲成俊
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速,养老问题已经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了2.5亿。四川也已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期,老年人口规模急剧扩大。随着老年人口总量特别是高龄、失能半失能和慢性病老年人口的不断增加,老年人健康养老问题日益突出。由于传统的老年人养老模式如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社会养老等普遍存在有养无医、医养分离等问题,难以满足老年人不断增加的健康养老需求,大力实施医养结合型健康养老模式已势在必行。
一、四川省,老年人口和人均预期寿命,是多少?
(一)老年人口情况
根据《四川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显示:在四川省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的,有1816.4万人,占比为21.71%。其中:65岁及以上的,有1416.8万人,占比16.93%。除成都、攀枝花、宜宾、阿坝、甘孜、凉山外,有15个市(州)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全省水平,6个地区超过20%。
从上述数据中可以推测:在四川省,每100人当中,60岁及以上的,有21人。其中,65岁及以上的,有16人。
(二)人均预期寿命情况
根据《2021年四川省人群健康状况及重点疾病报告》显示,四川省人均期望寿命77.95岁,其中,男性75.24岁,女性81.12岁,与2020年(77.56岁)相比,上升0.39岁,近5年呈上升趋势。照此推算,预计2023年的人均寿命将会达到78-79岁左右。
二、四川养老总体现状
(一)养老经济保障。
1.养老经济保障体系建设成效显著。一是养老保险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全省已建立起由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构成的养老保险第一支柱,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6054.2万人,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领取待遇的老年人数达2016.1万人,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2276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月最低标准为105元。二是养老保险第二支柱逐步发展。养老保险第二支柱包括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实现职业年金参保全面覆盖,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从2011年的16.4万人增长到2020年的48.0万人。三是老年补贴制度逐步健全。老年人补贴主要包括高龄津贴和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目前,全省已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普遍建立,按照不低于300元/人·年的标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累计为200万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支持。
2.养老经济保障整体水平有待提高。一是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偏低,替代率下降。近十年来,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替代率呈下降趋势,从2011年的58%下降到2020年的39%。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低,基础养老金仅为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7%。二是企业年金激励机制不足,参保覆盖率低。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单位主要分布在成都等经济较发达地区,主要集中在金融、电力、烟草、酒类等行业,以国有企业为主,民营企业很少参加。三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制度尚未建立,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滞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尚未试点。2020年全省寿险密度为1503.4元/人,较2018年仅增长9.0%;寿险深度为2.6%,较2018年下降了1个百分点。四是老年人补贴覆盖范围狭窄,标准偏低。2020年全省被养老服务补贴制度覆盖的老年人不足12%,实际领取待遇人数为42.5万,仅占老年人的2.3%[5]。以成都高新区助餐体系为例,最低档次每月50元的养老服务补贴仅能负担16.7次助餐费用,难以满足养老服务需求。
3.人口老龄化对养老经济保障影响巨大。一是家庭规模进一步缩小,家庭经济保障功能弱化。由于少子老龄化的加剧,2020年全省平均家庭户规模为2.51人,比2010年减少0.44人,老年人空巢、独居的比例提高,来自家庭的照护支持弱化,社会化养老需求增大。二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风险不断增大。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抚养比在2:1左右,给基金支付带来巨大压力,迫切需要加快建立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三是老年农民工返乡持续增加,对农村社会保障提出严峻挑战。未来十年间,每年至少有60万人左右的老年农民工返乡,这些人员外出务工时往往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低,返乡农民工养老经济保障较弱。
(二)养老服务保障。
1.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建立起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居家养老方面,探索设立“家庭养老床位”,普遍实施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积极探索居家养老服务创新,到2020年,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分别达到90%和60%。二是社区养老方面,探索建立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全面实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工程,试点建设智慧养老社区,打造居家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2020年,四川88.9%的市、县已建成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平台。三是机构养老方面,敬老院、养老院和福利院是养老机构主要模式,约七成的养老机构床位数量在50~100以内,价格区间多在500~1000元/月。四是医养结合方面,积极创新医养结合模式,率先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支持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全省共有医养结合机构2000余家,255家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协作机制,医养结合格局基本形成。五是长期照护方面,成都市试点成效明显,以提供照护服务为主,为参保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基本日常护理保障。
2.老龄化对养老服务保障供需的影响深远。一是养老服务需求总量和种类增加,支出加大,高龄和失能老年人、空巢和独居老年人、留守老年人、贫困家庭的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更应引起高度重视。二是家庭的老年服务保障功能弱化,倒逼养老服务模式向居家社区养老和智慧养老、互助养老等转变。三是农村人口居住分散,老龄人口多数是留守老人,无人照顾,照料和医疗等服务难度大,农村的养老形势将非常严峻,健全农村养老保障体系迫在眉睫。四是老年消费市场占比增大,推动养老产业发展。
三、四川养老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养老服务内容供需脱节,侧重保障基本生存需求,对精神文化服务的供给不足。
(二)医养资源缺乏有效衔接,养护型、医护型养老机构建设不足。
(三)养老服务城乡和地区发展不平衡,成都、绵阳等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养老服务供给数量和服务质量显著高于三州地区,城市养老服务显著高于农村地区。
(四)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有待加强,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不足。
(五)农村人口居住分散,老龄人口多数是留守老人,无人照顾,照料和医疗等服务难度大,农村的养老形势将非常严峻,健全农村养老保障体系迫在眉睫。
四、四川养老的几点建议
(一)加快构建多层次健康养老服务体系。
一是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继续鼓励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补助贴息等多种模式,积极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建各类健康养老服务设施,举办医养结合机构。赋予民办康养机构与公办康养机构在财政补贴、融资以及办院的土地划拨方面同等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健康养老服务事业减免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医养结合领域的支持力度;二是大力推进多层次康养机构建设,对不同类型的康养机构如“救济型”、“福利型”公立康养机构和“市场型”民办康养机构区别对待,分类施策,以更好满足处于不同收入水平、不同需求层次的老年人群的健康养老需求;三是加快推进康养机构服务人员配备及设施的标准化建设,制定完整的服务标准、岗位职责、操作流程、质量监督与评价等规范,使医养结合服务标准有据可依,推动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
(二)加快培养医养结合专业人才,努力稳定护理人才队伍。
未来养老产业向医养结合方向发展是大势所趋,迫切需要加快建立一支既懂老年生活护理,又懂老年医疗康复保健、心理调适的复合型专业护理人才队伍,从而为健康养老产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为此,一是需要积极鼓励高校和职业院校完善专业设置,增设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等课程,将老龄问题纳入医学课程主流;支持医学院建立老年医学中心,加强老年医学的教学研究;二是需要加大对医养结合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把养老服务技能培训纳入城乡就业培训范围,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同时鼓励医疗机构优秀人才到医养结合机构中服务,逐步提升护理人员的整体素质;三是需要引导社会提升对老年护理人员职业的认识、重视与尊重,合理提高老年护理人员待遇,促使老年护理人才队伍保持稳定。
(三)加快整合现有资源,推动医养结合更大发展。
一是整合现有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资源,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功能,实现资源优势互补,达到“医养互助”;二是整合社区资源,进一步拓展社区医疗机构的功能,积极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利用格局,使之成为兼具提供医疗服务和居家养老服务的综合服务机构;三是协调各级政府医疗卫生系统和民政系统的服务资源,根据老年人医养服务需求,合理有效配置医养结合服务资源;四是挖掘民间力量和社会支持资源,创建关爱老年人的社会环境,如充实、培育具备健康和医护知识的志愿者队伍,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健康培训、健康咨询等;五是整合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和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全面及时掌握老年人的医养结合服务需求。
(四)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养老保险参保率。
一是进一步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企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纳入养老保险体系;二是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之外的需求;三是鼓励商业保险机构丰富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提供多样化、多层次、规范化的产品和服务。
(五)不断改善老年群体的生活待遇。
一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和低保补贴,特别是农村老年人的养老补贴;二是进一步完善贫困和低收入家庭老年人救助机制,加大财政投入,改善老年人生活水平;三是针对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较低的实际情况,应提高孤寡、失能、失智、伤残老人和高龄老人必要的经费补助,以减轻家人和亲属的日常照护负担;四是探索开展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将开办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的看护、康复、护理等项目纳入医保范畴。
(六)强化农村养老保障和服务。
一是鼓励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医保、社保的异地接续和转移。二是加强农村养老服务政策引导,整合资源,建设专业化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等村级养老服务设施,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的居家养老服务。三是以建制村和较大自然村为基点,依托村民自治和集体经济,积极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新模式。四是推动农村养老服务与经济紧密结合,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特色养老服务,将养老服务与乡村旅游、绿色农产品开发等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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