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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十年禁渔 为生态护航

来源:    综合作者:     2023-02-19 21:23:50    浏览量:

       地处长江之滨、川滇黔渝结合部的江安,已有1677年建县史,是“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国家战略的叠合区,素有“万里长江第一县”“中国橙竹之乡”的美誉。近年来,江安县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转型跨越新进程,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江安县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长江共抓大保护的工作要求,坚决打赢禁捕退捕攻坚战。

  一、工作推进

  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工作要求,树牢“长江首县必须是生态首县”发展理念,加压奋进,担当作为,坚决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长江禁捕退捕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纳入县委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细化完善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确保把这项重大决策部署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安置帮扶,保障渔民生计。对标上级要求,抓紧完成退捕渔船渔民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建立县镇村干部“三对一”包保帮扶制度,根据渔民年龄结构、受教育程度、技能水平等情况,完善全覆盖、常态化的转产转业安置方案,列出清单、逐项解决,确保渔民“洗脚上岸”后户户有房住、人人有饭吃、个个有保障。

  (三)严格执法监管,凝聚社会共识。健全多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合作办案机制,坚决“管住船”、全面“管住岸”、切实“管住贩”,健全从“水里”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体系,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形成专管群管结合、人防技防并重的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的执法格局。加强禁捕政策宣传教育力度,完善有奖举报机制,引导社会公众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形成“人人参与、人人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考核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坚持把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纳入县委巡察、目标考核的重点内容,建立完善定期通报和约谈提醒制度,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追责,确保长江流域江安段禁捕退捕各项政策措施严格执行、落实到位。

  二、工作落实

 (一)始终以坚定的政治自觉,坚决打赢禁捕退捕硬仗。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盯目标任务、突出关键环节、注重标本兼治,确保禁得住、退得出、能小康。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政府主体责任,成立以县长为组长的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江安段捕捞渔民转产上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六个专项工作组,分类推进转产安置、渔船拆解、信访维稳等各项工作。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制发《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江安段合法捕捞渔民转产上岸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上岸实施方案》),按照“属事”“属地”责任共担原则,将禁捕退捕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明确各级工作职责,对标对表落实到位。三是营造宣传氛围。按照有收入、有房住、有教育、有社保、有帮扶“五有”原则,通过全面建档立卡、全员谈心谈话、全程张榜公示、全域宣传动员等多措并举,详细解读退捕政策,及时消除渔民顾虑。县内退捕渔民已全部签订转产就业协议,未发生一起上访、集访行为。四是明确奖补标准。在《上岸实施方案》中明确渔民转产上岸各项补助标准,给予退捕渔民回收捕捞权一次性补助8万元/船;给予渔船和捕捞专用设备报废补助2.7万元/船;从签订协议之月起至2020年12月给予过渡期生活补助2000元/月/船;在2019年12月10日前提前退捕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5000元/船;对完成转产就业的渔民给予10000元/户的一次性奖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县内111户220名渔民全部退捕转产上岸,111艘渔船全部拆解,累计投入资金1782.55万元(其中:中省资金1221.27万元,县级配套资金561.28万元),禁捕退捕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始终以朴实的为民情怀,坚决保障退捕渔民合法权益。坚持把改善退捕渔民生产生活条件作为落脚点,按照“吸纳就业一批、引导创业一批、公益性岗位安置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思路,一户一策一档解决退捕渔民的生计问题。一是转产培训强帮扶。通过开展“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帮扶活动,对有意愿的退捕渔民分年龄、分意向、分批次开展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截至目前,已开展一批次22人实用技能培训。二是外输内拓促就业。通过组织“暖冬”招聘、“春风”行动、临港智能终端招聘、渔民专场招聘等各类招聘活动,提供各类就业岗位400余个,鼓励退捕渔民积极应聘,实现就近就业。截至2020年6月底,全县已落实退捕渔民劳动力人口就近就业42人、转移就业34人、灵活就业18人、自主创业15人、务农57人、公益性岗位安置4人、参加长江巡渔队2人,确保有就业意愿的劳动力不漏一户、人人就业。三是政策兜底防返贫。针对无房渔民及生活困难渔民,我县安排落实公租房及低保兜底,并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全力保障无房渔民及生活困难渔民生产生活,已为符合条件的3户无房户渔民提供廉租房,将符合条件的3户渔民纳入低保保障。四是社会保障解民忧。研究制定《江安县关于做好退捕渔民养老保险的实施方案》,安排财政专项资金,全覆盖为未参保的退捕渔民代缴不超过十年期200元/年/人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为已参保的退捕渔民给予200元/年/人的养老保险补贴,并鼓励退捕渔民根据自身条件购买更高标准的养老保险,做到应保尽保、应发尽发。

 (三)始终以高压的打击态势,坚决确保禁捕退捕铁令生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发现一起,打击一起,教育一片,坚决从源头和终端斩断地下产业链。一是强化联合执法。集合渔政执法、长航泸州公安、地方公安、市场监管等执法力量,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通过开展中国渔政“亮剑”行动、环保“绿盾”行动、“禁渔期”执法及“零点”行动、“天然水域游钓”专项整治行动等,对非法捕捞行为形成严打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已查获非法捕捞案件12起,查处涉案人员18人(移送司法机关17人、行政处罚1人),清除“三无”船舶18艘。二是强化社会参与。创新建立长江上游唯一一支巡护队,通过与阿拉善基金会合作,成立宜宾长江鲟协助巡护队,招募28名志愿者开展日常随机巡护活动。截至目前,累计巡护里程8.44万公里,协助渔政部门打击非法捕捞54次,解救误捕长江鲟430尾、胭脂鱼39尾、岩原鲤45尾、大鲵1尾。通过在重点场所张贴《禁渔管理通告》、发放宣传手册,在全县开展“村村通”广播、流动宣传车播放,在“江安发布”“江安橙乡网”等新媒体发布公告等方式,全域宣传禁渔禁捕政策。同时建立非法捕捞线索有奖举报制度,对提供线索并查证属实的第一举报人给予200—500元的奖励,有效提升社会公众参与禁捕退捕工作的积极性。三是强化“两法”衔接。按照“谁破坏,谁修复”原则,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竹业局与县法院、县检察院建立司法增殖放流制度,监督非法捕捞当事人开展司法生态修复放流活动,增强社会各界的生态保护意识。近三年来,累计监督非法捕捞当事人出资27万元,放流鱼苗10万余尾,并将于近期开展司法渔业增殖放流活动,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禁捕管理秩序。(江安县老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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