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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依法维护公租房秩序,2名欠租人被起诉追缴!

来源:    综合作者:     2025-06-15 23:01:47    浏览量:

       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依法维护保障性住房管理秩序,日前,荣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单位荣县东城建设有限公司,依法向荣县人民法院起诉了2名长期拖欠公房、公租房租金的租赁人,在法律的震慑下,一名公租房租赁人一次性缴清了欠缴多年的房租及卫生费用,另一名公房租赁人的银行卡已经被法院冻结即将执行。

  案列一:

  2020年1月,公房租赁人刘涛(化名)在荣县东城建设有限公司处办理县城区某地段的公房租赁手续后入住,租金为5元/㎡,物业费0.8元/㎡。租赁合同期一年到期后,刘涛未续签合同但一直存续租赁实事至今,其一直拖欠租金及物业费,东城公司经多次催缴并要求续签合同无果。

  2024年7月,东城公司依法向荣县人民法院起诉追缴租金,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刘涛10内支付。判决后刘涛一直未主动履行欠费缴纳,今年5月东城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县法院已冻结刘涛银行卡内相应执行金额。

  案列二:

  2020年1月,公租房租赁人杨东(化名),在东城公司办理旭水河畔公租房手续后入住。一年租赁合同期满后至2025年5月底,一直未续签合同及缴纳拖欠的租金及物业费。在此期间,东城公司多次进行电话催缴并上门发放缴费通知书,均无效果。电话中,杨东以在外地打工或称后面点来缴纳为由推脱,东城公司工作人员称可以银行转账或亲人朋友代缴的方式缴纳,但此人也不配合。

  2024年7月,东城公司将杨东依法起诉到荣县人民法院。2024年12月19日荣县人民法院出具判决书,判决杨东10内支付拖欠的租赁费、卫生费。判决后,此人一直不履行,2025年5月东城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随即杨东银行卡被冻结,杨东终于在6月13日到东城公司付清了所欠费用,并将相关费用预付到了2026年1月。

  东城公司负责人介绍,此次依法维权行动将有效震慑保障性住房长期欠费等相关违规行为,同时提醒各位租户,遵守租赁协议,按时足额主动缴纳租金。东城公司将继续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保障性住房应有的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东城公司”温馨提示:温馨提示:遵守租赁协议,主动缴纳租金,是每一位保障性住房租户应尽的义务!(记者 蒋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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