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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专家周昭荣为小学生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来源:    综合作者:     2023-03-10 09:45:10    浏览量: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推进“八五”普法,3月9日上午,内江市市中区关工委在市中区凌家镇中心小学校开展以“践行二十大 以法护成长”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此活动目的就是增强青少年知法、守法、用法及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内江市市中区常务副主任李树勤、兰代明、刘果明,市中区委老干部局副局长李平及凌家镇中心小学校教师和学生共900余人参加。四川省关工委“五老”宣讲团成员,内江市范长江流动大讲堂宣讲团成员,内江师范学院文学院客座教授,内江市老科协科教专委会副主任、内江市市中区关工委副主任、区老科协办公室主任周昭荣为全校师生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


  周昭荣首先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心下一代的重要指示,特别是3月5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指出,新时代教育工作者要努力把青少年培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要真正把青少年培养成为拥有“四个自信”的孩子。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让我们共同奋斗,为孩子们撑起成长的蓝天。


  周昭荣接着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主要精神:一是说明其重要意义。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做好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坚实法律保障,顺应了时代发展和群众关切,为更好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对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积极作用。二是说明总体框架。《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综合性法律,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分为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九章132条。三是突出主要内容,对总则中“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科学教育、文化教育、法治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劳动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教育,培养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抵制资本主义、封建主义和其他腐朽思想的侵蚀,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家庭保护中“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等内容;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内容进行宣讲。特别对未成年人怎样进行自我保护宣讲了要掌握的方法和技能。当面对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歹徒行凶时,要采取机智灵活的方法与其斗争。“呼救法”、“周旋法”,拨打“110”报警。还可以采取自卫行动,实施正当防卫。要防止溺水、触电、烧伤、交通事故以及被人勒索、拐骗、绑架等,逐步提高自我保护的本领。要从胡鑫宇案件中吸取教训,学会保护自己身心健康。


  周昭荣最后希望全校学生要学法、懂法、用法,一方面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不做违法乱纪的事;另一方面要接受来自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的保护;要感恩家庭,感恩学校,感恩社会,感恩网络提供的正能量,感恩政府、感恩司法。同学们在人生的道路上,加入少先队后,今后还要加入共青团、加入中国共产党,这是青少年追求政治进步的“人生三部曲”。从而,在党的阳光照耀下茁壮成长为祖国栋梁之才,争当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全体师生激情宣誓“请党放心,强国有我;请人民放心,民族复兴有我”。

  广大师生听宣讲后,受益匪浅。六一班的桂欣宇说:“今天我们学校进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讲。我听了之后,收获很大,我们要学法,懂法,用法,对校园欺凌说不,我们只有勇敢的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才能在法律的保护下健康成长,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材。”   (内江市市中区委老干部局雷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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