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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南隆市管所在对辖区所有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年度报告工作中,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发现有部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录入了异常名录,进入了黑名单,为此该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和第七十条: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罚款之规定,对2家公司和3家个体工商户实施了行政处罚。此举规范了市场主体年度报告秩序,净化了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夏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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